关于转发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14 浏览次数:
滨化安转办﹝2017﹞47号
各县区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
现将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7〕28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区认真研究,积极准备,切实做好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化工园区认定的重要意义,化工园区的认定既是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工作的载体和平台,更是我市顺利实现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和瓶颈。没有认定省级化工园区的县区,现有化工企业的提升扩能、进区入园、新上化工项目都将受到限制。已基本具备化工园区认定条件且符合全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要立即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把化工园区认定申报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力做好认定申报工作。
二、积极申报。对拟申报认定省级化工园区的县区,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68号)和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7〕28号)的具体要求,逐条逐项对标梳理。对于已符合认定标准要求的园区由县区组织对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抄送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联系人:耿涛 张勇
联系电话:2215181
电子邮箱:bzcysjz@163.com
滨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